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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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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預定五月成立「公辦土石方暫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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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效率,臺南市政府預計於5月成立公有土石方暫置場,並訂定「臺南市政府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暫置場設置及管理要點」、「公辦暫置場進場流程」及「臺南市公有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暫置場收費標準」等相關規範規範,透過標準流程與明確法規,以建立雙邊信任機制,穩定土方處理措施及作業成本,以利工程進行順利,臻至全民福祉。
工務局表示,各公辦暫置場將依土地性質及工程使用需求,區分可接收土質類型,暫置場容量將優先提供社會住宅及民間集合住宅等因地下室開挖受阻之案件使用。透過明確的分配機制辦理,由工務局統一受理申請,經審查通過並於繳費後安排進場時間。
各出土工程應確實查驗土質(應附八大重金屬以及戴奧辛之檢驗合格報告),進場時應於檢查區停車並打開防塵網,現場監看人員向駕駛收執電子聯單(GPS)並查驗車牌及土質,如確認合格經收單管理人員掃碼QRcode蓋收土印章,得於暫置場堆放營建剩餘土石方。工務局表示,因公辦暫置場配合清晰的進場流程圖與收費標準,業者可更準確預估作業時程與成本,降低市場處理價格波動。
同時,市府正推動「建築工程土方多元處理制度」,結合土方交換、異地暫置、窪地回填及公辦暫置區設置等六大策略,全面優化土方管理。工務局強調,完善的暫置場管理機制不僅能減輕產業衝擊,亦可確保公共與民間建設順利推進,營造誠信且高效的營建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