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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14
囤房稅2.0 財政部擬訂參考基準

財政部表示,為防止地方政府彼此課徵囤房稅的標準落差太大,賦稅署已著手研訂跨縣市「共同指標」,尤其戶數、稅率,兩大指標將訂定建議標準供地方政府參考。

財政部指出,其實早在民國103年時房屋稅條例就有規定囤房稅,對於多戶非自住房屋即訂定在1.5%至百3.6%的差別稅率;現在已有10個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如今2.0推展的部分「是全國總歸戶」。

對全國合計戶數課囤房稅方式,賦稅署舉例,假設一個人有10棟房屋分別在雙北市,其中台北有5戶,則在台北的5戶直接對照5戶以上水準,課4.8%稅率,新北則課3.6%,這就是全國歸戶。明年7月1日實施,估計114年5月房屋稅就可依照2.0方案課稅。

賦稅署正在研訂共同的參考標準,特別是全國22個縣市中,經濟發展狀況類似的縣市,要有共同的參考標準。

賦稅署表示,推動囤房稅立法進度,根據行政院會決議,9月底之前要送立院,預定今年底修法通過,現在正加緊趕工草案,落實2.0方案將有幾個重點,包括要求所有縣市都要實施差別稅率,而且要全國合計戶數,並對於非自住、非出租的,將課2%至4.8%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