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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13
私法人買屋用途許可不受5年辦理移轉限制

​平均地權條例將在7月1日全面上路,內政部13日公布「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明訂私法人買受房屋用途和許可條件等,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公開展覽或危老重建計畫核准範圍內的房屋,不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的限制。

內政部表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後在主管機關審查時,公開展覽期間就可開始購地、規劃,不用再每次申請許可;且在都更危老合建分售、產權整合過程中,因實務所需的買賣移轉,納入免經許可範圍。

不過,對於建築業等私法人買受「都更地區」或「都更單元」範圍住宅,如果尚未到公展及審議階段,內政部說明,因該等地區還需長時間整合,並於取得區內所有權人一定比例以上同意,因此仍維持採取需經許可取得方式,並受5年不得移轉等限制。

另外,在檢舉金制度採實名制,須有具體事證,防止不實檢舉。檢舉獎金適用範圍,包括買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違反禁止紅單轉售規定,違反限制換約規定,以及違反禁止炒作規定。獎金比率為實收罰鍰的30%,每案獎金不超過1000萬元。偽變造事證者將移送檢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