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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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台南市住宅價格指數升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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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於坊間自行使用實價登錄資料進行的數據統計而發布之臺南市房價趨勢,因各種統計分析受限於樣本特本特性未作標準化,比較標準不一,且部份案件個別差異頗大,導致數據分析有過高或過低的異常情形,常有偏誤。因此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自2023年起,發布臺南市住宅價格月指數,希冀呈現最真實之房價趨勢。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係以內政部實價登錄交易資料為基礎,針對交易量較充足的行政區,採「類重複交易法」進行住宅價格指數研究,定期發布房價月指數成果,供大眾參考,目前已編制完2023年1月指數,並即將對外發布。
研究成果發現,受到總體市場景氣低迷的影響,臺南市住宅市場進入盤整階段,呈現價穩量縮的情形。112年1月臺南市住宅價格指數與上月相比微幅上升0.04%,交易量相較上月大幅下跌,而相較111年同月亦是呈現大幅下跌的情況。觀察各行政區間的價格指數,除中西區、安平區、新市區、佳里區以及新營區等地相較上期仍為微幅上漲的趨勢,多數行政區如永康區、安南區、東區、歸仁區、南區、北區以及仁德區則皆出現微幅下跌情形。
由於房地產是異質性產品,因此在比較價格時,相當要求要控制樣本品質,換言之,在產品類型相似情況下,比較價格才具有其意義,倘若前一期成交之案例係以高價產品為主,下一期成交個案以中低價位為主,則二期價格的平均數會差異很大,但無法透過這樣的差異比較來說明房價下跌,因為這是不同時間買賣產品的差異所造成的價差影響。
再者,房價本身存在的高低價差就不小,倘若僅用平均數來呈現房價,很容易受到高價個案影響而拉高平均值,抑或是受到低價個案影響而拉低平均值。是以透過重複交易法的核心精神,採用類重複交易法進行指數編製,除能保留重複交易法之優點,克服其他編制方法如特徵價格法可能形成樣本選取之差異性問題,避免指數因該期樣本集中在特定特徵之住宅而導致偏誤及波動,進而提升指數結果之準確性及穩定性。
未來在總體經濟景氣未見好轉,央行仍有升息的壓力,以及修法後平均地權條例經修法後即將實施等因素影響下,臺南市整體住宅市場進入盤整期,而各區住宅市場將受到重大開發建設及個案因素影響,則有不同的變化,須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