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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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換約扣抵額度重新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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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近日針對預售換約的移轉費用有新的認定,預售屋換約不接受總價3%或30萬取其低當作成本,只認定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對於自售,或仲介費用不到30萬元的個案,要繳的稅反而變得更多。
市場專家表示,此次國稅局對於成本認定更為嚴謹,限縮市場上利用30萬免稅額的操作空間。先前官方統計,預售換約房地合一稅適用20%以下稅率、加上賠本賣屋免課稅案件合計3000多件,平均每件課稅金額僅2329元;那是因為過去這段預售換約不太可能出現賠售狀況,很多些案子利用30萬的節稅空間,小賺就跑,因此才出現許多免稅或低稅的案例。
不過新的認定方法,則是按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若已付款100萬元,獲利100萬的狀況試算,以前可以有30萬做為費用扣除,現在只能扣除200萬的3%,只剩下6萬塊可以扣除,等於關掉利用3%費用免稅的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