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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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地方機制 財部暫不修囤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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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財委會要求財政部提出「囤房稅」修法評估,但外傳初步定調暫不修法;對此,財政部表示,地方政府目前已有「囤房稅」機制,且六都跟新竹縣市均已表態實施「囤房稅」差別稅率,因此傾向先檢視實施成效,除非既有機制不足才有修法必要。
立院財委會多名立委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主張改採全國歸戶,各地統一按囤房戶數課徵差別稅率,並將稅率上限3.6%再拉高。財政部2021年11月3日允諾,3個月內提出修法評估報告。
外傳財政部已定調暫不推動「囤房稅」修法;財政部表示,目前就有「囤房稅」機制,針對非自住房屋,地方政府在「1.5%至3.6%」稅率區間內可視需調整課徵稅率,將先觀察6都及新竹縣市實施差別稅率後成效,若既有機制發揮足夠成效,就沒再修法必要。
財政部表示,針對「囤房稅」最高稅率3.6%的縣市,若認為既有力道不足,也可透過「地方稅法通則」賦予的權限,加重30%課徵,效果等於將稅率拉高至4.68%。但根據地方政府意見,除台北市外,所有縣市都認為沒有拉高「囤房稅」稅率上限的需要,全體都反對改採全國歸戶,以避免在稽徵實務遇到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