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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2.10
預售屋禁換約草案通過 最高處3年徒刑

針對近來預售屋市場熱滾滾的失序情形,內政部會報通過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徒刑或併科5千萬罰金;同時要求預售屋解約須30日內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5年內不得移轉、建立檢舉獎金機制等;全案推估最快等到立法院下次會期後會出爐,目前朝向2022年初上路。

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禁止炒作行為,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三、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內政部指出,今日修正通過2項修正法律,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及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以維護不動產市場穩健發展。

針對這次修法,專業法律地政士律師指出,限制換約轉售,恐有違憲疑慮,由於憲法第15條及第22條亦明文分別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締結及轉讓契約的自由及權利,因此現在政府若要以法律限制人民締約及契約轉讓的自由,亦進而限制人民之財產權,有違憲疑慮。並且針對第二點禁止炒作行為,牽涉刑事責任,不過因定義不夠具體,實務上恐會出現構成要件難認定的狀況。過針對禁止換約,假使有民眾原先購買預售屋,卻因不可控因素,甚至是換屋需求而採行換約時,是否有觸法更有待討論?